中华通分为两部份,沪股通/深股通是香港及海外投资者透过机制投资内地A股;港股通是内地投资者透过机制买港股。
沪股通/深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本地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纳入准则
1.合资格证券范围:
1.1 在上交所 / 深交所上市的A股同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
1.2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
1.3 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分股
1.4 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分股(且股票调整考察日前12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上市时间不到12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市值)
1.5 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香港联交所上市买卖基金(ETF)
- 有关 ETF 须以港元计价,且最近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不低于港币 5.5 亿元
- 有关 ETF 须已上市不少于六个月
- 跟踪的目标指数发布时间满一年
- 有关 ETF 不得为合成 ETF 或杠杆及反向产品
- 跟踪的目标指数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 60%
- 跟踪的目标指数中,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 60%
- 跟踪的目标指数或者其编制方案须符合以下任何一组条件:
- 适用于宽基股票指数: 单一成份股权重不超过 30%
- 适用于非宽基股票指数:成份股数量不低于 30 只;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 15%且前五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占比不超过 60%;及权重占比合计 90%以上的成份股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前 80%
2.A+H股纳入途径
A股在上交所 / 深交所上市的公司在联交所上市H股,或H股上市公司在上交所 / 深交所上市A股,或公司同日上市A股和联交所H股,其H股在价格稳定期间结束且对应A股上市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后,将被接纳为港股通证券。
3.同股不同权公司首次纳入条件
3.1 上市满6个月加上20个港股交易日
3.2 考察日前183天(含考察日当日)日均市值不低于港币200亿元,港股总成交额不低于港币60亿元
3.3 上市以来股票发行人和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未因违反联交所对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企业管治、信息揭露以及投资者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而受到联交所公开指责、其他公开制裁或触发不同投票权终止情形
4.排除机制:
4.1 A股被上交所 / 深交所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相应的H股不纳入
4.2 在联交所不以港币报价交易的股票不纳入
4.3 股票同时在上交所 / 深交所以外的中国内地交易所上市及买卖的 H 股不纳入
4.4 二次上市公司不纳入 (双重主要上市公司除外)
4.5 被香港证监会点名的股权高度集中上市公司不纳入
5.港股通名单的调整时间:
不定时, 请参阅以下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文献:
香港交易所. (2024年9月23日). 沪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深港通”)